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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中国刑事审判指导案例(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新增补版)书籍详细信息

  • ISBN:9787511833174
  • 作者:暂无作者
  • 出版社:暂无出版社
  • 出版时间:2012-04
  • 页数:874
  • 价格:102.06
  • 纸张:暂无纸张
  • 装帧:暂无装帧
  • 开本:暂无开本
  • 语言:未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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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更新时间:2025-01-18 20:01:14

内容简介:

《中国刑事审判指导案例5: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增补版)》主要内容上:(指导案例)分类汇总了已出版的《刑事审判参考》在认定事实、采信证据、适用法律和裁量刑罚等方面具有研究价值的典型案例,详细阐明裁判理由,为刑事司法工作人员处理类似案件提供具体的指导和参考。(刑事立法、司法规范)与相应案由指导案例配套的刑事法律、立法解释、司法解释和其他规范性刑事司法文件。(审判实务释疑)最高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解答在刑事审判工作中具有普遍指导价值的法律适用问题。(专题论谈)由司法实务部门的权威专家就刑事法律适用过程中的一些常见疑难问题进行探讨。(经验交流)地方司法机关制定的刑事司法规范性文件及其背景说明;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在刑事审判工作中对于某些问题的处理政策和意见等。(问题探讨)刊登相关学者与司法人员的研究文章,为刑事司法工作人员提供解决相关问题的思路。(编辑部答疑)编辑部解答读者在刑事司法工作中遇到疑难问题。(裁判文书选登)选择典型裁判文书进行刊登于评析,展现法官智慧,指出不足,促进裁判文书制作水平的不断提高。


书籍目录:

指导安例

(一)扰乱公共秩序罪

吕薛文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案(第68号)——如何认定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

陈先贵聚众扰乱社会秩序案(第61号)——我国公民在我国领域外犯罪如何适用我国法律追究刑事责任

孟铁保等赌博、绑架、敲诈勒索、故意伤害、非法拘禁案(第74号)——扣押、拘禁他人强索赌债的行为如何定罪处罚

王一民、石香娥伪造国家机关证件案(第107号)——对1997年刑法施行前伪造医院证明的行为应如何适用法律

张畏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故意伤害、贷款诈骗、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非法经营、故意毁坏财物、非法拘禁案(第142号)——“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的特征应如何把握

容乃胜等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案(第149号)——如何认定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中的“保护伞”问题

李志远招摇撞骗、诈骗案(第162号)——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骗取财物的同时又骗取其他非法利益的如何定罪处罚

江世田等妨害公务案(第205号)——聚众以暴力手段抢回被依法查扣的制假设备应如何定罪

章来苟等聚众扰乱社会秩序案(第662号)——检察官离任后在原任职检察院办理的案件中担任辩护人是否违反了回避制度?

若违反了回避制度,应如何处理

杨国栋投放虚假危险物质案(第206号)——在公共场所用锥子扎人造成恐怖气氛的能否构成投放虚假危险物质罪

金建平编造虚假恐怖信息案(第207号)——编造虚假恐怖信息罪的法律适用

贾志攀编造、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案(第559号)——虚假地震信息能否认定为虚假恐怖信息

梁其珍招摇撞骗案(第264号)——法条竞合及其法律适用原则,招摇撞骗罪与诈骗罪的区分

朱荣根、朱梅华等妨害公务案(第302号)——以暴力、威胁方法妨害或者抗拒人民法院执行判决、裁定的应如何定罪

袁才彦编造虚假恐怖信息案(第372号)——以编造爆炸威胁等恐怖信息的方式向有关单位进行敲诈勒索的,如何定罪处罚

倪以刚等聚众斗殴案(第350号)——如何把握聚众斗殴罪的犯罪构成及转化要件

张彪等寻衅滋事案(第517号)——以轻微暴力强索硬要他人财物的行为如何定性

陈宝林等赌博案(第351号)——中“开设赌场”的行为及相关共犯的认定

黄旭、李雁编造虚假恐怖信息案(第398号)——编造虚假恐怖信息罪的认定和处罚

陈金豹等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案(第618号)——如何认定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中的“参加”行为

邓伟波等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案(第619号)——如何把握和认定黑社会性质组织的组织特征

黄向华等组织、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陈国阳、张伟洲包庇黑社会性质组织案(第620号)——如何理解和把握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的主观要件

李军等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案(第621号)——如何理解和把握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的主观构成要件和积极参加行为

张志超等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案(第622号)——如何理解和把握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的非法控制特征

刘烈勇等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案(第623号)——如何结合具体案情认定黑社会性质组织的非法控制特征

区瑞狮等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案(第624号)——如何界分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和成员个人犯罪

王平等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案(第625号)——如何认定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的经济特征

张宝义等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案(第626号)——如何认定黑社会性质组织成员的罪责

乔永生等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案(第628号)——如何把握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的证据要求和证明标准

王江等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案(第629号)——如何认定黑社会性质组织及组织者、领导者对具体犯罪的罪责

范泽忠等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案(第630号)——在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中如何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

李祥英传授犯罪方法案(第651号)——强迫他人学习犯罪方法后,胁迫其实施犯罪,应如何定性

(二)妨害司法罪

刘某妨害作证案(第62号)——辩护人妨害作证罪是否以发生危害后果为构成要件

张某妨害作证案(第81号)——辩护人妨害作证罪的主观故意应如何把握

陈维仁等脱逃案(第93号)——无罪被错捕羁押的人伙同他人共同脱逃是否构成脱逃罪

金某伪证案(第98号)——被害人在向司法机关报案时故意夸大犯罪事实并指使他人作伪证的行为如何定罪处刑

严静收购赃物案(第265号)——推定规则在刑事诉讼中的运用,“两罪存疑”案件的处理

陆惠忠、刘敏非法处置扣押的财产案(第404号)——窃取本人被司法机关扣押财物的行为如何处理

肖芳泉辩护人妨害作证案(第444号)——辩护人妨害作证罪中的“证人”是否包括被害人

罗扬非法处置查封的财产案(第428号)——明知房产被依法查封而隐瞒事实将房产卖与他人并收取预付款的行为如何定性

马素英、杨保全拒不执行判决、裁定案(第478号)——如何理解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中的“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

(三)妨害国(边)境管理罪

袁闵钢、包华敏骗取出境证件案(第69号)——具有中国国籍同时又持有外国护照的被告人的国籍如何认定

张东升放行偷越国(边)境人员案(第100号)——边防检查人员伪造入境记录的行为如何定性

顾国均、王建忠组织他人偷越国境案(第304号)——以旅游名义骗取出境证件,非法组织他人出境劳务的应如何定性

(四)妨害文物管理罪

李生跃盗掘古文化遗址案(第266号)——盗割石窟寺内壁刻头像的行为应如何定罪

孙立平等盗掘古墓葬案(第485号)——如何认定盗掘古墓葬罪中的既遂和多次盗掘

卞长军等盗掘古墓葬案(第560号)——盗掘古墓葬罪中主观认知的内容和“盗窃珍贵文物”加重处罚情节的适用

(五)危害公共卫生罪

周兆钧被控非法行医案(第283号)——如何正确把握非法行医罪的主体要件

周某某非法行医案(第316号)——患者自愿求医的,能否阻却非法行医罪的成立

贺淑华非法行医案(第421号)——产妇在分娩过程中因并发症死亡,非法行医人对其死亡应当承担刑事责任

孟广超医疗事故案(第429号)——具有执业资格的医生根据民间验方、偏方制成药物诊疗,造成就诊人死亡的行为如何定性

姚乃君等非法行医案(第561号)——对罪证不足的刑事附带民事自诉案件可不经开庭审理直接驳回起诉

(六)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罪

吴自柱、王启、姜翠兰重大环境污染事故案(第99号)——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罪的定罪量刑标准如何掌握

严叶成、周建伟等非法收购、运输、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案(第215号)——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的核定价值高于实际交易价格的如何认定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的价值

达瓦加甫非法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案(第518号)——出售《野生动物保护法》实施前已持有的雪豹皮如何定罪处罚

廖渭良等非法占用农用地、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案(第445号)——非法占用园地、改变园地用途的能否以非法占用农用地罪定罪处罚

曾巩义、陈月容非法狩猎案(第603号)——私拉电网非法狩猎并危及公共安全的,应当如何处理

吴晴兰非法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案(第604号)——“犯意诱发型”案件如何处理

岑张耀等走私珍贵动物、马忠明非法收购珍贵野生动物、赵应明等非法运输珍贵野生动物案(第616号)——具有走私的故意,但对走私的具体对象认识不明确如何定罪处罚

(七)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

黄赏等走私毒品案(第11号)——对走私毒品大麻的犯罪如何适用刑罚

金铁万、李光石贩卖毒品案(第27号)——对于有立功表现的毒品犯罪分子应如何适用刑罚

唐友珍运输毒品案(第12号)——毒品犯罪数量不是决定判处死刑的唯一标准

马俊海运输毒品案(第28号)——被告人在受人雇佣运输毒品过程中才意识到运输的是毒品的案件应如何适用刑罚

胡斌、张筠筠等故意杀人、运输毒品(未遂)案(第37号)——误认尸块为毒品而予以运输的行为应如何定罪处刑

李伊斯麻贩卖毒品案(第54号)——被告人拒不认罪的如何运用证据定罪处刑

杨永保等走私毒品案(第82号)——仅因形迹可疑被公安机关盘问后即如实交代罪行的应认定为自首

张敏贩卖毒品案(第108号)——如何正确认定非法持有毒品罪

郑大昌走私毒品案(第163号)——吸毒者实施毒品犯罪的应如何定罪量刑

刘军等贩卖、运输毒品、非法买卖枪支、弹药案(第164号)——有特情介入的毒品犯罪案件是否必然存在特情引诱

苏永清贩卖毒品案(第208号)——为贩卖毒品向公安特情人员购买毒品的应如何处理

马盛坚等贩卖毒品案(第248号)——贩卖毒品犯罪中的居间介绍行为应如何定罪处罚

梁延兵等贩卖、运输毒品案(第249号)——如何认定被告人协助公安机关抓获同案犯构成立功问题

韩雅利贩卖毒品、韩镇平窝藏毒品案(第250号)——被告人在羁押期间人工流产后脱逃,多年后又被抓获审判的,能否适用死刑

黄学东非法持有毒品案(第284号)——非法持有毒品罪认定中应当注意的问题

李惠元贩卖毒品案(第364号)——贩卖毒品数量较大,但毒品含量极低的,应当如何量刑

宋国华贩卖毒品案(第365号)——对购买数量巨大的毒品且被告人本人系吸毒成瘾者的应当如何定性

黄德全、韦武全、韦红坚贩卖毒品案(第366号)——毒品犯罪中如何准确认定从犯和适用刑罚

张玉梅、刘玉堂、李永生贩卖毒品案(第367号)——在毒品犯罪死刑复核案件中,对于毒品大量掺假的情况,在量刑时是否应该考虑

梁国雄、周观杰等贩卖毒品案(第373号)——为贩卖毒品者交接毒品行为的定性及自首、立功的认定问题

吕卫军、曾鹏龙运输毒品案(第374号)——如何准确区分共犯与同时犯

张玉英非法持有毒品案(第375号)——对接受藏匿有毒品的邮包的行为如何定性

李靖贩卖、运输毒品案(第392号)——因毒品犯罪被判处的刑罚尚未执行完毕又犯贩卖、运输毒品罪的,是否适用刑法第三百五十六条的规定从重处罚

练永伟等贩卖毒品案(第413号)——如何区分犯罪集团和普通共同犯罪

田嫣、崔永林等贩卖毒品案(第414号)——犯罪分子亲属代为立功的能否作为从轻处罚的依据

宋光军运输毒品案(第405号)——因同案犯在逃致被告人在共同犯罪中地位、作用不明的应慎用死刑

王某贩卖毒品案(第430号)——对以非常规形式存在的毒品应如何定性及对涉及多种类毒品的犯罪案件如何量刑

陈佳嵘等贩卖、运输毒品案(第438号)——协助司法机关稳住被监控的犯罪嫌疑人是否构成立功

张建国贩卖毒品案(第453号)——如何理解和把握刑事诉讼法第四十六条关于“没有被告人供述,证据充分确实的,可以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的规定

朱海斌等制造、贩卖毒品案(第486号)——制造毒品失败的行为能否认定为犯罪未遂

赵廷贵贩卖毒品案(第500号)——贩卖含量极低的海洛因针剂,如何认定毒品数量并适用刑罚

高国亮、李永望等贩卖、制造毒品案(第501号)——加工、生产混合型毒品“麻古”的行为能否认定为制造毒品罪

武汉同济药业有限公司等四单位及孙伟民等人贩卖、运输、制造、转移毒品案(第528号)——不明知他人购买咖啡因是用于贩卖给吸毒人员的情况下,违规大量出售咖啡因的行为不构成贩卖毒品罪

吴杰、常佳平、信沅明等贩卖毒品案(第529号)——如何区分贩毒网络中主要被告人的罪责

侯占齐、李文书、侯金山等人走私、贩卖毒品案(第530号)——对家族式毒品共同犯罪中作用相对较小地位相对较低的主犯,可酌情从轻判处刑罚

许实义贩卖、运输毒品案(第592号)——毒品犯罪被告人主观明知的认定

彭佳升贩卖、运输毒品案(第593号)——因运输毒品被抓获后又如实供述司法机关未掌握的贩卖毒品罪行不构成自首

赵扬运输毒品案(第531号)——如何把握运输毒品罪适用死刑的一般标准

吉火木子扎运输毒品案(第532号)——如何把握运输毒品案件中毒品数量与死刑适用的关系

李补都运输毒品案(第533号)——被告人运输毒品数量大,但不排除受人雇佣的,如何量刑

王丹俊贩卖、制造毒品案(第534号)——如何把握新型毒品案件的法律适用标准

李昭均运输毒品案(第535号)——如何把握运输氯胺酮犯罪的死刑适用标准

赵敏波贩卖、运输毒品案(第536号)——未进行毒品含量鉴定的新类型毒品案件应如何量刑

王佳友、刘泽敏贩卖毒品案(第537号)——对有特情介入因素的案件如何量刑

申时雄、汪宗智贩卖毒品案(第538号)——如何认定毒品犯罪案件中的数量引诱

马良波、魏正芝贩卖毒品案(第539号)——被告人提供的在逃犯的藏匿地点与被告人亲属协助公安机关抓获该人的实际地点不一致的,能否认定为立功

张树林等走私、贩卖、运输毒品案(第540号)——对有重大立功表现但罪行极其严重的被告人如何量刑

吴乃亲贩卖毒品案(第541号)——罪行极其严重,虽有重大立功,但功不抵罪,不予从轻处罚

贺建军贩卖、运输毒品案(第542号)——保外就医期间再犯毒品犯罪的应当认定为毒品再犯

龙从斌贩卖毒品案(第543号)——对毒品犯罪数量接近实际掌握的死刑适用标准,又系毒品再犯的,如何体现从重处罚

呷布金莫贩卖毒品案(第544号)——对贩卖毒品数量刚达到死刑适用标准,但系毒品惯犯的,如何量刑

依火挖吉、曲莫木加、俄木阿巫贩卖、运输毒品案(第545号)——审理先归案被告人过程中,在逃的共同犯罪嫌疑人归案的,应如何处理

王会陆、李明等人贩卖、运输毒品案(第546号)——共同犯罪中罪责相对较小但系毒品再犯的,亦应从严惩处

冯忠义、艾当生贩卖、运输毒品案(第547号)——对同时为自己和他人运输毒品的被告人,应如何量刑

李良顺运输毒品案(第548号)——被告人以高度隐蔽的方式运输毒品,但否认明知的,如何认定

龙正明运输毒品案(第549号)——被告人到案后否认明知是毒品而运输的,如何认定其主观明知

周桂花运输毒品案(第550号)——被告人以托运方式运输毒品的,如何认定其主观明知

闵光辉、马占霖、帕丽旦木?买森木贩卖毒品案(第551号)——如何确定毒品犯罪案件的地域管辖

胡元忠运输毒品案(第552号)——人“货”分离且被告人拒不认罪的,如何运用间接证据定案

李陵、王君亚等贩卖、运输毒品,非法买卖、运输枪支、弹药案(第553号)——被告人到案后不认罪的,如何认定其犯罪事实

谢怀清等贩卖、运输毒品案(第605号)——毒品共同犯罪案件中被告人先后翻供的,如何认定案件事实

房立安、许世财非法买卖制毒物品案(第606号)——如何认定非法买卖制毒物品罪

智李梅、蒋国峰贩卖、窝藏、转移毒品案(第617号)——被告人曾参与贩卖毒品,后又单方面帮助他人窝藏、转移毒品的,如何定罪

傅伟光走私毒品案(第638号)——在毒品犯罪案件中,如何认定行为人的主观明知?对走私关沙酮片剂的犯罪行为如何适用量刑情节

包占龙贩卖毒品案(第639号)——在毒品犯罪案件中。如何区别侦查机关的“犯意引诱”和“数量引诱”?对不能排除“数量引诱”的毒品犯罪案件能否适用死刑立即执行

邵春天制造毒品案(第640号)——跨国犯罪案件如何确定管辖权和进行证据审查

(八)组织、强迫、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

高洪霞、郑海本等组织卖淫、协助组织卖淫案(第78号)——组织卖淫罪定罪处刑的标准如何掌握

林庆介绍卖淫案(第193号)——通过互联网发布卖淫信息行为的定性

李宁组织卖淫案(第303号)——组织男性从事同性性交易,是否构成组织卖淫罪

吴祥海介绍卖淫案(第376号)——介绍卖淫罪与介绍嫖娼行为的区别

(九)制造、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罪

杨海波等贩卖淫秽物品牟利案(第5号)——贩卖淫秽物品牟利如何适用法律

何肃黄、杨柯传播淫秽物品牟利案(第123号)——在互联网上刊载淫秽图片、小说、电影的行为如何定性

冯支洋等嫖宿幼女案(第589号)——对嫖宿幼女罪如何进行审查认定

张更生等故意杀人、敲诈勒索、组织卖淫案(第627号)——如何区分黑社会性质组织和有违法犯罪行为的单位

方惠茹传播淫秽物品牟利案(第641号)——以牟利为目的与多人进行网络视频裸聊的行为如何定罪

……

刑事立法、司法规范

刑事政策

经验交流

疑案争鸣

大案传真

热点问题

审判实务释疑

专题论谈

问题探讨

编辑部答疑

裁判文书选登

附:高法公报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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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籍摘录:

(一)编造虚假恐怖信息案件的基本特点

1.犯罪成本较低且社会危害性大,但执法成本高,形成明显的反差。此类案件中,犯罪分子往往可通过拨打几个电话,通过虚构放置炸弹、投毒等恐怖信息,达到勒索钱财的目的,可见犯罪成本相当低。但由此造成被害单位及公安、消防部门投人大量的人力、物力进行人员疏散、停业,查爆、查毒,导致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正常的工作、生产、经营被迫中断,造成较大的经济损失,并使局部出现混乱、恐慌,严重扰乱了社会秩序。

2.犯罪对象的广泛性。此类犯罪分子在对犯罪对象的选择上具有不特定性,为达到其险恶目的,往往针对人流量较大且不容易防范的公共场所,如车站、商场、娱乐设施等场合,并且在同一时间对多个场所进行恐怖威胁。近年来,又呈现跨省市、跨地区选择作案对象的特点,更具有极大的社会危害性。

3.犯罪分子模仿性强。此类犯罪分子绝大多数是通过新闻媒体了解到作案的具体手段,并加以模仿。因此,在对此类案件进行新闻报道时,应避免对作案过程作详细的描述,而应突出此类犯罪的严重危害和政法部门密切配合,迅速破案,依法从重从严的打击力度的报道,以达到震慑犯罪分子、遏制犯罪的目的。

(二)编造虚假恐怖信息案件的法律适用

1.定罪问题

本案在审理过程中,对于行为人以编造爆炸威胁等恐怖信息的方式进行敲诈勒索,该如何定罪处罚,是认定为一罪,还是两罪并罚。对此,一致意见均认为应认定为一罪,但理论依据却不尽相同,主要有以下三种意见:

第一种观点认为属于牵连犯。以编造虚假恐怖信息的方式实施敲诈勒索的行为中,行为人出于非法占有公私财物的目的,实施了两个行为,即通过编造虚假恐怖信息(手段行为)向被害人或被害单位勒索财物(目的行为),两个行为具有牵连关系,且分别触犯了编造虚假恐怖信息罪和敲诈勒索罪,符合牵连犯的特征。牵连犯属于“处断的一罪”,即数个行为处理为一罪,在刑法没有特别规定的情况下,实行从一重罪处罚的原则,即以编造虚假恐怖信息定罪处罚。

第二种观点认为属于想象竟合犯。以编造虚假恐怖信息的方式实施敲诈勒索的行为中,行为人只实施了一个行为,该行为具有多重属性,触犯了两个罪名,属于想象竞合犯,应按行为所触犯的罪名中的一个重罪论处,即以编造虚假恐怖信息定罪处罚。

第三种观点认为属于法条竞合犯。增设编造虚假恐怖信息罪的刑法修正案(三),与规定敲诈勒索罪的刑法,虽然实质上都是刑法,但从形式上看,不是同一法律文件,是特别刑法与普通刑法的关系。当一个行为同时符合特别刑法和普通刑法的犯罪构成时,按照法条竞合的适用原则,应严格依照特别法优于普通法的原则,只能适用特别刑法的规定,即仅构成编造虚假恐怖信息罪。

笔者赞同第二种观点。想象竞合犯,也称想象的数罪、观念的竞合、一行为数法,是指一个行为触犯数个罪名的情况,属于“实质的一罪”。想象竞合犯具有两个基本特征:(1)行为人只实施了一个行为。(2)一个行为必须触犯数个罪名。其与牵连犯的区别在于,前者行为人只实施了一个行为,而后者行为人实施了数个行为,数行为之间存在手段行为与目的行为、原因行为和结果行为的牵连关系。判断行为人是否只实施了一个行为,不应以犯罪构成要件为出发点进行评价,而是应该基于自然的观察,从社会的一般观念上作出判断。在以编造虚假恐怖信息的方式实施敲诈勒索的行为中,行为人往往就是打了个电话,编造爆炸威胁、投毒威胁等恐怖信息进行敲诈勒索,从一般普通人的观念认识上进行观察和评价,可以得出行为人只实施了打电话一个行为的结论,不能因为该行为具有多重属性,符合编造虚假恐怖信息罪和敲诈勒索罪的犯罪构成,而机械地分割成编造虚假恐怖信息和勒索财物两个行为。与之相比较,假如,行为人通过投放虚假危险物质的方式实施敲诈勒索,那么基于自然的观察,从时间和空间上看,行为人实际上实施了两个行为,即投放虚假危险物质的行为(手段行为)和威胁他人勒索财物的行为(目的行为),分别触犯了投放虚假危险物质罪和敲诈勒索罪,且具有牵连关系,符合牵连犯的特征。

因此,我们认为以编造虚假恐怖信息的方式实施敲诈勒索的,行为人只实施了一个行为,该行为具有多重属性,触犯了两个罪名,符合想象竞合犯的特征,应按该行为所触犯的罪名中的一个重罪论处。第三种观点同样也认为,行为人只实施了一个行为,分歧在于法律适用上。我们认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三)》不属于特别刑法的范畴,特别刑法是在特定范围内适用的刑法,特别刑法的效力,或者仅及于具有特定身份的人,或者仅及于特定地域,或者仅及于特定犯罪。对于恐怖活动犯罪,我国刑法仅规定建立恐怖组织的犯罪,即对组织、领导、参加恐怖活动组织专门规定为犯罪,对于具体的恐怖活动行为则分别按照刑法相关规定定罪处罚,并没有对恐怖活动犯罪作出特别刑法意义上的特殊规定。针对目前恐怖主义活动在犯罪手段上出现的新特点,《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三)》对刑法作出进一步的完善,其中涉及修改刑法条文的有6条,新增条文2条,并没有改变我国刑法对恐怖活动犯罪的法律规定的形式,即没有针对实施恐怖活动性质的犯罪行为作出具体的规定,依旧分别按照刑法相关规定定罪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三)》第八条规定的新增两个罪名投放虚假危险物质罪和编造虚假恐怖信息罪,从形式上来看,属于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条的特别条款;从内容上来看,该罪侵犯的客体是社会管理秩序,行为人投放虚假危险物质或编造虚假恐怖信息,在社会上造成恐怖气氛,引起社会秩序的混乱,从犯罪手段上讲一般不足以对公共安全,即不特定人的生命、身体、健康或重大公私财产造成实际的危害,与实施恐怖活动危害公共安全的性质是有区别的。只适用编造虚假恐怖信息罪,而排除适用敲诈勒索罪,在量刑上会造成罪刑不均衡的现象,即不符合罪刑相适应的原则,也不符合对于具体的恐怖活动行为分别按照刑法相关规定定罪处罚的立法精神。

2.编造虚假恐怖信息造成严重后果的认定

对于如何认定编造虚假恐怖信息造成的严重后果,存在两种意见:第一种意见认为,“造成严重后果”主要是指由于编造虚假恐怖信息在公众场合传播,引起秩序大乱,造成人员践踏死伤等情况。第二种意见认为,编造虚假恐怖信息,造成有关部门实施人员疏散的,应认定为“造成严重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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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刑事审判指导案例5: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增补版)》创办以来,秉承立足实践、突出实用、重在指导、体现权威的编辑宗旨,在编辑委员会成员、作者和读者的共同努力下,密切联系刑事司法实践,为刑事司法人员提供了有针对性和权威性的业务指导和参考,受到刑事司法工作人员和刑事法律教学、研究人员的广泛欢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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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籍介绍

《中国刑事审判指导案例5: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增补版)》主要内容上:(指导案例)分类汇总了已出版的《刑事审判参考》在认定事实、采信证据、适用法律和裁量刑罚等方面具有研究价值的典型案例,详细阐明裁判理由,为刑事司法工作人员处理类似案件提供具体的指导和参考。(刑事立法、司法规范)与相应案由指导案例配套的刑事法律、立法解释、司法解释和其他规范性刑事司法文件。(审判实务释疑)最高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解答在刑事审判工作中具有普遍指导价值的法律适用问题。(专题论谈)由司法实务部门的权威专家就刑事法律适用过程中的一些常见疑难问题进行探讨。(经验交流)地方司法机关制定的刑事司法规范性文件及其背景说明;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在刑事审判工作中对于某些问题的处理政策和意见等。(问题探讨)刊登相关学者与司法人员的研究文章,为刑事司法工作人员提供解决相关问题的思路。(编辑部答疑)编辑部解答读者在刑事司法工作中遇到疑难问题。(裁判文书选登)选择典型裁判文书进行刊登于评析,展现法官智慧,指出不足,促进裁判文书制作水平的不断提高。


书籍真实打分

  • 故事情节:5分

  • 人物塑造:5分

  • 主题深度:7分

  • 文字风格:4分

  • 语言运用:4分

  • 文笔流畅:4分

  • 思想传递:8分

  • 知识深度:3分

  • 知识广度:9分

  • 实用性:9分

  • 章节划分:6分

  • 结构布局:6分

  • 新颖与独特:7分

  • 情感共鸣:8分

  • 引人入胜:6分

  • 现实相关:7分

  • 沉浸感:6分

  • 事实准确性:8分

  • 文化贡献:4分


网站评分

  • 书籍多样性:5分

  • 书籍信息完全性:5分

  • 网站更新速度:6分

  • 使用便利性:7分

  • 书籍清晰度:9分

  • 书籍格式兼容性:4分

  • 是否包含广告:8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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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搜索功能:5分

  • 下载便捷性:5分


下载点评

  • 赚了(4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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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载评价

  • 网友 家***丝: ( 2025-01-05 13:22:45 )

    好6666666

  • 网友 陈***秋: ( 2024-12-21 11:14:32 )

    不错,图文清晰,无错版,可以入手。

  • 网友 国***舒: ( 2025-01-12 02:17:10 )

    中评,付点钱这里能找到就找到了,找不到别的地方也不一定能找到

  • 网友 扈***洁: ( 2024-12-31 00:01:50 )

    还不错啊,挺好

  • 网友 康***溪: ( 2024-12-22 23:26:54 )

    强烈推荐!!!

  • 网友 堵***洁: ( 2025-01-14 04:44:36 )

    好用,支持

  • 网友 车***波: ( 2024-12-20 01:08:38 )

    很好,下载出来的内容没有乱码。

  • 网友 养***秋: ( 2025-01-18 09:55:49 )

    我是新来的考古学家

  • 网友 宫***玉: ( 2024-12-26 09:34:00 )

    我说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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